彭長城代表:立法能促進文化繁榮和發展
文化立法不僅有助于文化產業的發展,而且對整個文化消費都將起到積極作用。以韓國為例,他們國家的GDP并沒有進入世界前十,但他們的文化輸出卻非常成功,占他們國家GDP比重非常高。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韓國不斷出臺有關文化的法律法規。 文化產品屬于輕資本、重精神的產品。比如《讀者》雜志,經營額遠不能與大企業相提并論,但品牌估價卻達到100多個億。這個價值,就是對讀者精神生活產生積極作用的價值。這種無形的價值,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規來保護。文化立法,可以更好地規范市場行為,形成良好的市場競爭機制,最終提升文化生產者的積極性,讓文化產品豐富起來,促進文化繁榮和發展。(記者 李苑采訪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