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在杭州市蕭山區調研了解到,蕭山區把強班子、建隊伍作為組織工作核心之要,在“培優”、“選正”、“管嚴”上下功夫。蕭山區按照新修訂《干部任用條例》的新精神新要求,不斷探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經驗,建立了以提拔指標、預警指標、調整指標為主要內容的“三項指標”,進一步提升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科學化水平。“三項指標”主要內容和特點為: 堅持標準,樹立了鮮明的干部選任工作導向。一是強化“德”的要素,樹立注重德才兼備的導向。提出了“敢于擔當”、“埋頭苦干”、“黨性強”、“作風正”、“能起到表率作用”等指標內容,強調對干部的“德”的考量。二是強化“實績”要素,樹立注重實績、潛績的導向。提出了“表現優秀”、“實績突出”等指標內容,強調對班子和干部在某一階段、某一項工作中所取得的實績的考量。三是強化“破難”要素,樹立注重基層一線的導向。提出了“重大任務中敢于擔當、善于破難、作用明顯的”、“長期在邊遠鎮街、任務繁重部門工作埋頭苦干”等指標內容,強調對班子和干部抓落實能力和成效的考量。 注重統籌,突出強調了黨管干部的原則。一是發揮單位黨組織的直接管理作用。實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事項實時報送制度,要求各單位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對照“三項指標”,對本單位區管副職后備干部開展經常性談心談話,每季一次向區委組織部介紹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后備干部隊伍建設等情況。二是發揮區級領導推薦建議作用。根據區級領導分管情況,向區委或區委組織部進行署名推薦或提出不適宜建議人員;參加區委全委(擴大)會議等全區性會議,向區委推薦區管正職干部人選。“三項指標”中,明確將署名推薦和不適宜建議人員、全委會推薦等情況納入指標內容。三是發揮區委組織部的審核把關作用。區委組織部層面,結合“三項指標”,進一步完善“常態了解→定期研判→綜合運用”三位一體干部選任工作機制,深化以集中巡訪、日常走訪、跟蹤隨訪、部長訪談為主要內容的“三訪一談”干部常態了解機制和干部科室評、研判小組為主要方式的“月評季判”干部常態研判機制,進一步加強對區管班子和成員相關情況的動態掌握和分析定性。 暢通“出口”,激發領導干部隊伍生機活力。“調整指標”致力于破解領導干部能上不能下、能進不能出等渠道不暢的問題,一方面,暢通“出”的渠道。“調整指標”提出了“任現職時間滿10年,同一單位進班子滿15年,或同一單位工作時間滿20年”、“在偏遠單位或艱苦崗位任班子成員滿8年以上的”等內容,對符合相關情況的領導干部進行崗位交流;另一方面,暢通“下”的渠道。“調整指標”提出了“工作不注意方式方法,與班子成員鬧矛盾,或在急難險重、突發事件等工作中不敢擔當,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組織安排,影響工作的”等指標內容,對領導干部符合相關指標內容三項以上,或經風險預警和崗位交流后沒有明顯改正的,將采取降職處理的措施。(記者 王燕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