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文化強國 如何持續加力
不要以經濟指標的方式來衡量“文化GDP”
——徐沛東委員
許多代表委員認為,要實現文化強國的目標,不是僅靠輸出電視節目、購買時代廣場的大屏幕播放時段就能實現的,而是需要我們國家的思想和文化有源源不斷的生命力和活力。因此,文化強國的建設勢必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文化的發展不能一蹴而就,要按照文化自身的發展規律,日積月累以致水到渠成。
徐沛東說,推動文化發展要破除長期以來的經濟思維方式,不要以經濟指標的方式來衡量“文化GDP”。當前,社會資本涌入文化產業,不少投資人依然抱著以最小投入獲取最大收益的心態,過多關注文化娛樂產業、快餐文化,而那些能夠真正作用于人們的心靈層面且短期難以見到經濟成效的藝術創作不被重視,整體氛圍仍顯浮躁。
文化創作的觀念和文藝政策,還需遵從科學發展觀所要求的全面和諧的辯證思維。不能過度追求量的增長,以票房、收視率、發行量為唯一標準,而要真正關注文化創作本身的質量以及所蘊含的精神價值。徐沛東說,“文化建設就像一座大廈,需要每個社會成員都來添磚加瓦,而不僅僅是索取。倘若每個人都寄希望于通過文化獲得經濟收益,獲取政治成績,不但會讓整個社會的文化基座基礎不牢,甚至會對整個民族的文化造成破壞,而這種破壞是今后難以彌補的。”
文化建設還需要科學審視與理性判斷。范迪安委員認為,文化強國最終要落實在每個地區、每個文化領域,在文化建設的過程中,應該高度重視文化科研,將方略與實際相結合,避免文化建設變成一個粗放型的工程,避免盲目投入,以及由此造成的浪費。(記者 趙婀娜 任姍姍 侯露露 朱佩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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