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犬擾鄰被打死 犬主自擔七成責任
近年來,飼養寵物越來越成為一種時尚,很多家庭也選擇將犬作為寵物予以飼養。然而,少數家庭由于采取“放養”方式飼養犬,不僅妨礙鄰里的正常生活,也造成鄰里之間產生一些摩擦。目前,廣東清遠連南法院審結一起因寵物犬引發的鄰里糾紛。
原告廖某以800元價格從清遠購買一只金毛犬。2014年5月底,原告飼養的金毛犬用嘴和腳爪撕咬其家養鵝的圍欄,被告楊某見狀認為犬只欲偷食其飼養的鵝,遂用磚頭驅趕,而犬只轉身撲來,楊某順手拿起木棍將該犬打死。事經連南縣三江鎮派出所與司法所調解,但均因被告不肯賠償而調解未果,故訴至法院,請求判決被告賠償原告購買狗及養狗費用共2000元。
法院審理認為,廖某購買犬只花費800元,酌情支持飼養費200元,據此認定廖某實際損失1000元。對此損失,楊某承認其行為屬防衛過當,存在一定過錯,而廖某作為犬只的主人沒有按照規定對犬只進行登記和圈(栓)養,導致該犬進入鄰居的房屋范圍并損害鄰居的鵝欄,妨礙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廖某對損害結果的發生存在主要過錯。故廖某自行承擔70%的責任,楊某承擔30%,即300元的賠償責任。
- 上一篇:
-
搭乘中介助動車看房摔傷 法院判決經紀公司需擔責
已是第一篇
-
搭乘中介助動車看房摔傷 法院判決經紀公司需擔責
- 下一篇:
-
違章停車釀事故 汽車撞壞還賠錢
已是最后一篇
-
違章停車釀事故 汽車撞壞還賠錢
相關報道
在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