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如果有人說舞蹈、音樂、體育是國民經濟的組成部分,那似乎不可思議。那時候,“文化產業”還更多地埋伏在學者的案頭里。然而,就在這近10年,“文化產業”一詞不但被正式寫進了中央文件,黨的十七大進一步明確提出“大力發展文化產業”,“激發全民族文化創造活力”,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文化產業蓬勃發展的捷報頻頻傳來。目前我國文化產業的整體狀況如何?10年的文化發展歷程積累下哪些經驗?增強文化產業整體實力還有哪些瓶頸有待突破?近日,記者采訪了文化部文化產業司司長劉玉珠。
記者:近年來,多項利好政策成為助推文化產業的引擎,社會力量投資文化產業熱情高漲,文化產業成長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的潛力日漸凸顯。您如何總結近10年文化產業發展的主要特點?
劉玉珠:首先,發展文化產業已經凝聚為全社會的共識。這10年,我們在發展文化事業的同時,認識到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意義。政府既要向整個社會提供公共文化基礎服務,也要解決中國十幾億人多樣化的文化消費、文化需求。而實現后者,就必須依靠市場、產業。黨委政府、社會各界對于文化產業的這種共識,對于過去10年以及今后10年的文化建設走向,都是十分重要的。
其次,我們深化了對文化產業規律的認識。從國家層面來看,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既相互聯系、密不可分又各有側重。政府主要保證公共文化的基礎服務,多樣化的文化需求更多依靠市場來滿足。簡單地說,政府做環境、企業做市場。政府的職責是做好政策環境,一方面為保證文化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建構完善的政策體系,另一方面規范文化市場秩序,推動科技與文化相結合,為形成鼓勵創新、尊重人才的市場秩序進行制度建設。
第三,文化產業的發展,不能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相違背。文化產業首先是文化,其次才是產業。文化產品,對人的精神道德、價值取向具有潛移默化的作用,政府尤其要把好內容關,注重引導和監督。
記者:總體來看,我國文化產業起步較晚,建設的缺口還有很多。面對“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的“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政府還有哪些方面的工作需要加強?
劉玉珠:我們要保持清醒的頭腦,既看到文化產業的廣闊前景,也注意把握規律,避免盲目性。可以預測的是,在社會穩定的前提下,未來20年中國文化產業總體會保持快速增長。但政策體系和市場體系的完善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且,有些地方政府對于文化產業的規律還沒有把握好,沒有依照規律、挖掘自身的優勢資源來科學發展文化產業。因此,今年2月文化部發布了《“十二五”時期文化產業倍增計劃》。《計劃》按照實現跨越式發展的主題和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的定位,提出了培育壯大市場主體、轉變文化產業發展方式、優化文化產業布局、加強文化產品創作生產的引導、擴大文化消費、推動文化科技創新、實施重大項目帶動戰略、健全投融資體系、強化人才支撐、推動文化產業“走出去”等10個方面的主要任務。目標就是進一步提高文化原創能力,豐富文化產品和服務,使得文化產業成為滿足人民多樣化精神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指數的重要途徑,成為吸納就業效果顯著的產業之一,成為國家擴大內需的重要組成部分。
記者:目前,產業園區成為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一個重要抓手。您如何評價這方面的發展?
劉玉珠:從2004年至2012年,文化部先后命名了五批269家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四批8家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和兩批7家國家級文化產業試驗園區。據測算,上述園區總體經濟規模已經從2008年的600億元,迅速擴大到2011年的3000億元。可以說,它們為全國文化產業的發展樹立了典型,做出了示范,促進了一批骨干文化企業的成長。
但是我國文化產業園區剛剛起步,需要通過制定行業標準、規范園區服務、提高園區管理水平來科學規范和進一步推動發展。下一步,各地也應該制定管理辦法,引領全國文化產業園區基地朝健康方向發展,確保園區名副其實,具有豐富的文化內涵;要嚴把入口關,決不能搞躍進,造成過多過濫,并且要加強動態管理,對園區進行考核,不合格者要撤銷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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