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之本 安國之策
○2011年,全國城鎮新增就業數量達到1221萬,為近10年最高值
○2007年至2011年,城鎮新增就業5808萬人;到2011年底城鄉就業人員超過7.64億
○2011年末,三次產業就業人員比重為34.8∶29.5∶35.7,第三產業成為吸納就業主力
百姓安居樂業,國家方能長治久安。
作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中國面臨著格外艱巨而復雜的就業問題。關愛民生當固本,黨和國家把解決就業擺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位置,經過長期不懈的探索,走出了一條符合中國實際的就業發展新路,具有中國特色的積極就業政策體系初步形成。
堅持就業優先,讓經濟發展和促進就業良性互動,百姓分享到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
鼓勵創業就業,最大限度挖掘崗位開拓就業領域,就業書寫出一份溫暖人心的答卷。
現代就業理念、世界各國經驗與中國實際的良好結合,我國構建起積極的就業政策體系
國際金融危機沖擊,在世界上多個國家引發失業難題。2011年下半年起,中國經濟增速出現下滑,但讓人欣慰的是,就業狀況保持平穩,城鎮新增就業數量在當年達到1221萬人,為近10年最高值。
擁有13億人口、近10億勞動力,就業在中國從來不是件容易的事。在經濟轉型、外部沖擊中一次次化解矛盾和風險,穩定就業并持續不斷地擴大就業,是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廣大勞動者努力奮斗的結果,也是具有中國特色積極就業政策逐步形成并發揮顯著效果的過程。
回頭看,我國在形成并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方面邁出了三個關鍵性的步伐。
第一步,圍繞解決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問題,形成政策框架。
上世紀90年代末,為解決當時突出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問題,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建立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條保障線。如何在保障生活的基礎上積極促進再就業?2002年9月,全國再就業工作會議召開,江澤民同志發表了《就業是民生之本》的重要講話。隨后,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明確了一系列促進和扶持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政策措施,第一輪積極的就業政策自此付諸實施。其內容包括:通過促進經濟發展,調整產業結構,創造更多就業崗位;通過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政策,鼓勵自主創業、鼓勵企業吸納就業、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通過職業介紹補貼、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強化就業服務和職業培訓。
為推動積極就業政策的落實,2003年8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召開全國再就業工作座談會,胡錦濤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強調就業是民生之本,促進就業是安國之策,對就業再就業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2005年11月,國務院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積極的就業政策著力點開始從重點解決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問題,向統籌城鄉各類群體就業擴展。
第二步,頒布《就業促進法》,積極就業政策的實施有了法制保障。《就業促進法》在2007年頒布實施,將積極的就業政策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確立了促進就業的政策體系、制度保障和長效機制,明確了就業援助和公共就業服務制度,還對實現公平就業、消除就業歧視,保障平等就業權利作出具體規定,為解決我國就業問題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三步,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和重大自然災害中豐富完善政策內容,形成了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
2008年,汶川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災害接踵而來。國務院及時將穩定擴大就業納入抗震救災恢復重建總體安排,實施了對口就業援助、以工代賑等特殊扶持政策。面對國際金融危機對就業的嚴重沖擊,中央審時度勢,在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戰略部署中,把就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應急啟動了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打出了發展經濟拉動就業、幫扶企業穩定就業、政策扶持鼓勵創業、重點人群統籌就業、特別培訓提高技能、加強服務促進就業的“組合拳”。
國際勞工組織高度評價中國積極的就業政策,認為其囊括了世界各國就業政策的3個最重要的要素:一是治理失業中更注重再就業,二是大力開發崗位的同時注重開發技能,三是在促進就業各種途徑中注重鼓勵創業,是現代就業理念、世界各國經驗與中國實際的最好結合。
- 上一篇:
-
科學發展觀指導下的新型城鎮化戰略
已是第一篇
-
科學發展觀指導下的新型城鎮化戰略
- 下一篇:
-
我國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提速
已是最后一篇
-
我國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