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既不證明人性,也不證明野蠻;既不證明救星,也不證明屠夫。慈善的關注點永遠只有一個:更多地救助和更多的人被救助。 蘆山地震再一次提醒人們:做慈善需要證據。無論是惡意還是善意,對慈善的質疑無可避免。比如,現場發現金,鏡頭好看,場面也感人,但隨即宣布發放的數額,難免讓人有“小人之心”:數額真的是宣布的那么多嗎?再如,送去的救災物資是否到位?經過誰的手?效果有沒有?……當公眾產生疑問,就需要證據說話,慈善歡迎普遍的質疑,它不需要辯解,但需要證據。 但慈善同時也陷入了“證明的困境”,有媒體發聲:別借別人的災難,來尋找自己的存在感:那些急于證明“災害發生時我去過現場”,急于宣示“地震發生我們沒有缺席”,急于讓別人看到自己的身影,我轉發了,我關注了,我“點了一根蠟燭”了,我罵紅會了,帶著“以我為中心”的功名心、虛榮心和道德優越感涌向災區,即使并未在無意中給救災制造什么麻煩,仍然可能會給公眾帶來一絲不悅的觀感。 如果慈善不可以用來證明自己的存在感,那么可不可以用來證明“別人的不行”?比如說:用親身的慈善經歷,證明目前的救災體制弊端、證明別人的救災不專業? 答案同樣是否定的。 你也許想不通,為什么我不做慈善,我可以批評體制的弊端,可以對別人的救災品頭論足,為什么我用親力親為的慈善來驗證問題的所在,反而不可以了呢? 道理其實非常簡單:慈善只能是目的,它不能成為手段。即使你最初的出發點是慈善,但當你肯定自己的同時,反過來要證明別人的問題,人們仍然會做質疑你慈善的動機:你到底是來做慈善的,還是來證偽的? 慈善是有潔癖的,這種潔癖的特殊性在于,它不僅無法容忍污點和灰塵,甚至不能接受任何道義的附加。你可以放棄慈善來批判,但不能帶著批判來慈善。慈善就是慈善,它不想證明任何東西,它既不愿證明英雄的崇高,也不想證明壞人的卑鄙,無論你懷著多么崇高的動機,無論你打著多么正義的旗幟。慈善不是你的酒杯,它澆不了你心中的塊壘。 即便在難民營,慈善也是如此。它既不證明人性,也不證明野蠻;既不證明救星,也不證明屠夫。慈善的關注點永遠只有一個:更多地救助和更多的人被救助。 所以,慈善輿論的第四條定律是慈善的證明律:別讓慈善去證明什么,慈善只能證明慈善。無論是成就崇高,還是化身正義,都不要指望慈善的證明。 在我眼中,慈善只證明了世界的缺陷和人性的弱點,所有選擇慈善的人,你唯一可以選擇的態度就是:謙卑和敬畏。(鄒振東 廈門衛視總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