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坪山新區暴雨持續三四個小時。受連日暴雨影響,該區發生多起山體滑坡、泥石流,多個社區遭內澇水浸、道路被沖毀,石井社區太陽村四間平房被沖垮,一名懷胎8個月的孕婦失蹤。失蹤孕婦叫鐘金平,尚未與老公正式領證,已懷孕8個月,租住的平房緊鄰河涌。房東介紹,此房2001年前后建設,前面是一棟5層高的樓房,后院配建4間平房,緊鄰河道。(今日本報A14版) “城市看?!惫徊辉趺蠢寺耙荒暌挥觥钡某鞘蟹罎吃O施,總是處處充滿陷阱,走在路上可能被沖進下水道,睡在家中又可能連房帶人一起沖走,曾經溫柔的城市變得兇猛。生命在災害面前如此脆弱,而一場預期中的暴雨,還帶去了兩條生命。隨之而來的追問是,這樣的悲劇本可避免,為什么最后又發生了呢? 如果說天災是最好的應急響應和責任號角的話,那么剛剛結束不久的大暴雨,已然將城市中各種隱患充分暴露,什么地方需要清場,什么地方必須撤人,什么地方需要整治,特別是那些毗鄰河道,地勢低洼之處,顯然已不再適合住人,應拉網式排查。而山體滑坡、泥石流的高發地帶,更是災難預防和危機應對的重中之重,何以緊鄰河涌的平房還依然有人居住,何以沒有被納入隱患排查范圍并受到干預?彼時,那些安全管理機構的責任者,包括社區工作人員又身在何處? 偶然事件背后總有必然因素,天災的事故中總有人禍的成分。光鮮而漂亮的城市,居然擋不住一場暴雨,地下排水管網這個“城市的良心”已人為存在短板,可后續的補救依然難以跟進到位。公共責任的缺失,使得或明或暗的安全隱患始終沒有得到消除,公眾的財產和生命安全就面臨著嚴重的威脅。 2012年,俄羅斯克雷姆斯克市市長及一些地方官員,因在水災來臨之際玩忽職守導致受災人員死亡而被逮捕。而與此同時,包括北京在內的諸多城市因水災而付出了慘痛的代價,卻鮮有人因此被問責。只有天災之辯而無人禍之問,才是城市地下排水管網始終得不到改善的根本原因。結果便是,同一種場景,同一種災難在不同的時間反復發生,“什么時候才不會有生命的恐懼”依然得不到解答。 責任的缺失讓城市地下排水系統“一年一遇”,責任的缺失又讓隱患的排查存在空白,責任的缺失使得問題無以改善,責任的缺失讓公眾安全得不到保障……讓責任者承擔必要的責任,不僅是政治倫理的需要,也是社會公正的需要,更是治理隱患確保生命安全的需要。唯有消除一切人禍,在堅挺的公共責任面前,任何天災才會成為“一片浮云”。(唐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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