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權力兼職”敢擔當就能有作為
新華社北京5月23日電(新華社記者陳俊)黨政領導干部在社團兼職,似乎已成頑癥痼疾。山西省近日清理在社團兼職的超齡處級以上領導干部144人、在職處級以上領導干部400人,并依法注銷和撤銷多個社團。這說明,清理“權力兼職”并不難,關鍵看是否有擔當、敢作為。 對“權力兼職”行為,法律、紀律明令禁止。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明確規定,嚴禁黨員領導干部違反規定在社會團體兼職或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準,并不得領取兼職報酬。 雖然有多重規定,但“權力兼職”現象近年來仍在發展蔓延,幾乎成為近年來社團發展的一種普遍現象。此舉在推動社團發展的同時,滋生了不少“邊緣腐敗”。一些社團打著“公益”的名號從事營利活動,黨政領導干部為這些社團“站臺”,成為這些社團撈取不當利益的得力“靠山”,孵化出形形色色的“蒼蠅”甚至“老虎”。 “權力兼職”現象長期存在和蔓延,說明一些地方黨委沒有樹立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意識,沒有擔負起本該承擔的主體責任。部分單位一把手不敢得罪人,要給“自己人”足夠的“面子”。還有一些領導干部想為自己今后“照此辦理”留后路,對部下兼職采取默許、縱容態度,導致相關規定被虛置,執行力度大打折扣。 清理“權力兼職”是把權力關進籠子的一個具體步驟。把法律、紀律規范落到實處,需要各地黨委不避難、敢碰硬、有擔當,讓法紀真正成為“硬約束”。希望更多地方行動起來,在清理“權力兼職”問題上盡快取得進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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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楊 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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