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熱衷出售公共資源,利益驅動是重要誘因 人行道,顧名思義應該是供行人行走的道路。可是在陜西省西安市,人行道卻變成了收費停車場。一些人利用手中職權,不僅非法占用人行道收費斂財,甚至還將人行道當成商品私下交易。城市的公共資源就這樣成為他們牟利的工具。 用納稅人的錢投資修建的人行道并不是城管部門的私有財產。城管只是代表政府為公眾提供城市管理服務,營造良好的城市環境,而不是代替公眾處置城市公共資源。俗話說:放牛娃沒有牛。可是現在,放牛娃不僅把牛視為自家財產,甚至還把牛的使用權轉賣給別人。 人行道禁止停車,這是法律規定。即使人行道偶爾被車輛擠占,城管部門也應該整治違章占道停車,維護社會公眾的利益。然而,西安城管部門不但不想辦法加強管理,反而主動侵占,執法者變成了違法者。人行道成了停車場,行人該往哪里走?是與汽車磕磕碰碰,還是到馬路中央與汽車競爭?城管部門的行為,與逼迫公眾違反交通法規無異。 城市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加,停車難的確是個令人頭疼的問題。即使從城市管理與市場需求的角度考慮,政府確實需要占用部分人行道,那么也要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履行嚴格的程序。比如,人行道的經營權如何獲得、如何流轉、費用如何收取、被侵害的公眾利益如何補償等等問題,都需要得到明確且被社會公眾支持的答案。倘若政府事先不做周密的制度安排,不聽取社會公眾的意見,而僅僅交由一個部門自說自話,這樣的政策最終只能淪為社會公眾和輿論炮轟的對象。 不僅是人行道成為斂財停車場,近年來,個別地方政府部門打著管理城市、經營城市的幌子,拍賣城市公共資源,出讓地名、公交站點命名權、公共設施經營權,借機創收的例子舉不勝舉。如此熱衷出售公共資源,利益驅動是重要誘因。這實際上也與政府部門權力過于集中,尚未養成尊重民意的習慣有關。而且,隨意銷售公共資源,除了媒體曝光、公眾反對以外,政府部門違規成本十分低廉。要遏制政府部門“經營”公共資源的利益沖動,學會權力謙卑,光靠公眾用腳投票遠遠不夠,給公共資源修筑法律制度防火墻也十分必要。(葉祝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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