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至少引出兩個問題:一是,上海福喜是一個重要食品原料供貨商,為何三年只被檢查了7次?二是,這7次檢查中,監管人員是否盡責,有沒有走過場? 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負責人、質量經理等5名涉案人員,因涉嫌用過期原料生產加工食品,已經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上海食藥監局表示,此案目前已經進入處罰階段,行政處罰、刑事處罰程序都已經啟動。人民網的報道質疑,過去三年,上海市質監和食藥監部門在針對福喜的7次檢查為什么沒有發現問題,其中是否存在履職不當? 在福喜食品安全事件中,福喜公司和麥當勞、肯德基等洋快餐一時間成為千夫所指。對于此類惡劣事件,處罰涉事企業以及相關責任人,依法啟動刑事追責,當然是必須的。不過,監管部門不能只是“理直氣壯”地把矛頭指向肇事者,其自身是否存在失職瀆職,也需要對社會有個交代。 每一起食品安全事件背后,都有失守的監管。上海福喜膽敢瘋狂“作案”,說明在其眼中,當地食品監管毫無威懾力。如果真如媒體所稱,上海福喜7次被查都安然過關,這至少引出兩個問題:一是,上海福喜是一個重要食品原料供貨商,為何三年只被檢查了7次?二是,這7次檢查中,監管人員是否盡責,有沒有走過場? 現在監管部門對于涉事企業棍棒齊下,但這樣事后補課,力度就算再大,也不能將功贖罪。某種意義上說,麥當勞、肯德基這些備受指責的采購端企業,也是食品監管失守的受害者。因為這些洋快餐企業當初在選擇原料供貨商時,都要求供貨商具備相關資質。這些“資質”,恰恰就是政府監管部門頒發給企業的,包括食品QS認證,“食品安全生產先進單位”認定等等。然而它們卻沒想到,所謂政府認可的“資質”,原來如此不堪一擊。 無論如何,福喜事件背后的監管責任,都不能回避。這樣的責任,不僅要指向上海食藥監部門,由于食品藥品統一監管去年才開始推行,在此之前,質監等其他部門對于上海福喜同樣承擔監管責任。所以,絕不能因為部門職能調整,而放棄對過去監管責任的追究。 記得2011年上海“染色”饅頭事件發生后,上海食安辦負責人在第一時間道歉,并表示對各相關職能部門將“堅決不護短”,此后,當地組成聯合調查組介入,多名政府責任人受到記過、撤職處分。如今的福喜食品安全事件,比起當時的染色饅頭,危害要嚴重得多,波及面也更大。但遺憾的是,至今未見上海相關部門站出來道歉,并承諾追究責任部門。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建立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依法依紀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責任人的失職瀆職等責任。”而對于福喜這樣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法》也有相應的問責規定。上海有關方面能否嚴格執行這些規定,查處食品監管失職瀆職,人們拭目以待。(韓涵 媒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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