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有47處世界遺產,僅次于意大利的48處,居世界第二位。回頭望去,還有一大批申遺項目在排隊,“世界第一”指日可待。中國幅員遼闊,歷史悠久,自然及文化遺產眾多,成為遺產大國實至名歸。如果說申遺過程是一場“馬拉松”,申遺成功之后則是“萬里長征”,最大的“攔路虎”莫過于保護與開發這道世界性難題。 世界遺產目錄設立的初衷,是保護那些具有人類普遍性價值的自然、文化遺產,因此它在本質上是反對商業開發的。諷刺的是,商業開發幾乎是世遺無從逃避的宿命,尤其是自然遺產,拉美國家甚至還把遺產保護和開發與扶貧相結合。退一步說,即使自然遺產所在地的政府不主動開發,市場也會及時伸出“看不見的手”,悄無聲息地開發——游客紛至沓來,潛在商機巨大,資本豈能不如影隨形,注入“洼地”?廣告效應注定,世遺不可能掙脫開發的糾纏。剩下的問題是,如何在保護與開發之間取得平衡,即使不能保障世遺完全杜絕人為破壞,至少也要將人為破壞因素降到最低,不能讓“世遺”稱號反過來成為毀滅遺產的罪魁禍首。 自然遺產的保護與開發,界線較為明晰。對自然遺產的保護,就要采取“無為而治”的原則,盡可能保持自然遺產的原生態。任何對原生態自然環境造成威脅的開發,都屬于過度開發。譬如位于張家界武陵源世界自然遺產核心景區、以“世界上最高、載重量最大、運行速度最快的全暴露戶外觀光電梯”著稱的百龍觀光電梯,就因與周圍環境極度不協調,以致對當地自然環境造成破壞而飽受各方質疑。為了使更多游客以更快速度登上山頂而裝電梯,破壞自然環境,這種開發顯然難脫“過度”之嫌。還有一些自然遺產過度開發旅游產業,將周邊環境弄得烏煙瘴氣,而使自然遺產成為“孤島”。 于文化(或自然與文化兼而有之)遺產而言,開發與保護顯然要復雜得多。像熔自然與人文于一爐的“古城”,保護難度很大。聲名在外,游客紛至,旅游觀光做生意乃至定居者,不可避免對原住民產生“擠出效應”。誰愿意永遠只當別人的風景?既有經濟利益,又能圖個清靜,許多原住民也樂于被“擠出”,搬離祖祖輩輩的居住地。古街古巷、小橋流水搬不走,但是原住民走了,“原住文化”也就沒了,“空殼化”最終掏空了人文風情。面對這一頹勢,保護的可選動作并不多,政府既不可以阻止外人進入,也難以限制原住民“外流”。再多的保護舉措,都無法讓“時光倒流”,讓古城回到過去。與其“申遺”而“害遺”,不如 “無保護不申請”,就讓這些地方默默地多存活幾年。 實際上,許多國家已經轉向,不再熱衷于申遺。一方面由于世界遺產大會于2000年通過的《凱恩斯協議》規定:每年每個國家只能申報2個項目,且其中一個必須是自然遺產,世遺會每年只受理45個申報項目。從規則上給“申遺熱”降溫。另一方面,進入世界遺產目錄并不意味著財源滾滾來,而申請及維護世界遺產的成本又極其高昂。一旦開發過度,便會遭到世遺會的警告,甚至有除名的危險。但愿經過世遺申請、開發沖動之后的中國也能冷靜下來,在無法確保世遺能夠得到良好保護的情形下,最好不要急于申請與開發。(李佳莉 練洪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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