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提到新高度,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不論官職多高多大、在職還是退休,違法必究,嚴懲不貸。隨著一個個“老虎、蒼蠅”被打,黨風政風行風社會風氣明顯好轉,令人拍手稱快。但是,部分黨員干部在思想認識的誤區和偏差還亟待厘清和破除。 對此,黨員干部必須破除“失職瀆職不是犯罪”的思想誤區。一直以來,不僅是官員,包括普通民眾都認為瀆職、失職算不上什么罪過。干部出了問題,輿論最關心的是“貪污了多少錢”,問題干部自身也以“無錢權交易”為擋箭牌,似乎只要證明自己沒拿錢或拿錢不多,就可以免于問責。這種認識是錯誤的。黨的紀律處分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對失職瀆職責任的劃分、追究處理都有明確規定。貪污腐敗是犯罪,失職、瀆職也是犯罪。有些人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者徇私舞弊所帶來的社會危害巨大,遠遠不能用金錢來衡量。有的同志認為奮斗了幾十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但在法紀面前,功過不能相抵,在其位不履職或不能正確履職造成損失,同樣必須受到法律的約束。 黨員干部還必須破除“只要不出事、寧可不干事”的認識誤區。當前,中央新一輪從嚴治吏與強力反腐贏得上下交口稱贊,尤其是出臺“八項規定”以來,官場風氣為之一新。但也有個別領導干部錯誤認為,現在形勢變了,干不干事不重要,關鍵是不出事。誠然,不出事是為政之德,但能干事是履職之要,干成事才是終極目標。“為官避事平生恥”。領導干部就是來解決問題、干事成事的,應該做的事,頂著壓力也要干;應該盡的責,冒著風險也要擔。要把本事用在“能干事”上,把目標鎖在“干成事”上,同時要確保“不出事”。在其位不盡責、不履職、不干事,就是失職,同樣不可寬恕。 在干事成事的基礎上,必須堅定不移地把反腐敗行動深入進行下去。很難想象,一個地方、一個單位,“碩鼠”成群,貪贓枉法,吃拿卡要,這個地方、這個單位能夠發展得很好。中央查辦的一系列大案要案一再證明,揪出“害群之馬”,大快人心,經濟發展的環境也隨之好轉。堅定不移抓反腐,持之以恒地治庸治懶,大力營造干事、成事、不出事的良好環境,努力為經濟健康發展掃清障礙。從這個意義上講,反腐倡廉就是凝聚人心、鼓舞干勁、推動工作、促進發展。(張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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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言志與載道之外(讀書論世·漫談當代智性散文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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