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改的最終目的,就是病有所醫,滿足老百姓的健康需求。這就決定了藥價改革不能單兵突進,要講究協同作戰
尋醫問藥,事關群眾切身利益。近日,國家發改委會同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發出通知,決定自6月1日起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
藥價改革大幕開啟。盡管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這次改革是希望把方便交給市場、把實惠留給群眾,但仍有人擔心,市場化會不會令藥價暴漲?還有人問,藥價交給市場決定,醫療事業的公益性又體現在哪里?
應當承認,看病貴是現階段一大民生難題。大處方、高價藥的問題,很大程度緣于過多的流通環節,以及“以藥補醫”的舊模式。政府部門的價格管制,有的時候不僅沒有降低實際藥價,反倒扭曲了供求關系,造成一些常用低價藥的“脫市”。再比如個別中藥、進口專利藥物以稀為貴,單純壓價是壓不下來的。
因此,放開藥價,更有利于通過市場競爭形成真實價格,反映藥品這一特殊商品的真實價值。加之招標采購和醫保控費機制的綜合制約、價格監管工作的強化,有理由相信絕大部分藥品價格不會異常上漲。更何況,麻醉、第一類精神藥品等還暫時限價,藥品的公益屬性仍會得到充分體現。
但凡改革,皆不打無準備之仗。一是“先立后破”,相應的集中招標采購等準備工作,政府部門和醫院已經著手多時。二是“于法有據”,今年4月修改的藥品管理法已為藥價市場化鋪平了道路。三是“試點先行”,去年以來在江西等地先后放開了幾百種藥品的定價,市場的反應總體平穩。
改革一旦啟動,會有一些不確定性,對此應有防范。取消藥價的管制,并不等于放棄對藥價的監管,而是依然強調放管結合。比如對價格欺詐、價格串通和壟斷行為,需要依法嚴肅處理。此前山東兩家醫藥公司便因違法被處以數百萬元罰款。應該說,政府今后不是撒手不管了,只是換了另一種更有效科學的方式來管。
這個意義上說,改藥價的過程也是在推動政府改革。有限政府、服務型政府,一個重要標志就是從事前的審批、定價,轉到事中、事后的監管、執法,從簡單化、行政化的價格管控,改為立體化、間接式的價格監管。不再沖在第一線,而是把好最后一道關,堅持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三管齊下”,正是政府職能轉變的要義所在。
另一方面,無論誰來定價、如何定價,醫改的最終目的,就是病有所醫,滿足老百姓的健康需求。這就決定了藥價改革不能單兵突進,而要協同作戰。醫療供給須側重市場化,引入社會資本,鼓勵多點執業,給醫院更多自主權,允許處方藥由藥店供應,發展“互聯網+”大幅降低流通成本;需求方面,則須注重公益性,增強醫保支付能力,打通地區間隔閡。可以說,藥價改革只是第一步,國辦近日印發的工作任務,明確了7方面27項重點,正是讓醫改全線提速。
有老同志回憶解放初訪問蘇聯時,衣服扣子掉了,去商店買,竟沒有,“因為我們沒有這個生產計劃”。實踐證明,由政府來直接配置資源、擬定價格的老路,一定是走不好的。藥價由紅頭文件來定可靠?還是由無形之手來定高效?不言自明。只有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要求,讓市場發揮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才能提高效率;讓政府為所當為,才能確保公平,釋放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生機與活力。
改革不可能一帆風順,但只要方向正、路子對,就會漸入佳境。放開藥價之后,也許會有個別價格的波動、會有改革的陣痛期,但換來的將是醫藥行業的健康發展、百姓整體福祉的增進。因此,下一步需要各個環節協調發力,使政策細化落實,從而切實讓老百姓分享改革帶來的實惠。 (洪樂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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