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成就舉世矚目,人民生活顯著改善,但也付出了相當大的資源環境代價:生態環境退化,潛在風險增加,生態環境失衡問題突出,環境壓力繼續加大。當前,我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已經達到或接近容量上限:河流、湖泊、濕地、海洋、土壤、地下水以及區域性的空氣質量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生物多樣性受到威脅;環境污染對人體健康、群眾生活、經濟發展以及生態系統的完整性造成了損害。
嚴峻的環境形勢告訴我們,必須切實承擔起保護環境的社會責任。具體來說,這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各級政府增強社會責任意識,妥善處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加大經濟結構調整力度,徹底拋棄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發展思路;二是企業增強社會責任意識,將污染治理作為分內之事,不能為追求自身經濟利益而把治污責任甩給社會,更不能犧牲群眾的環境權益來獲取自己的經濟利益;三是公眾增強社會責任意識,自覺參與環境保護,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點滴小事做起,為環境保護添磚加瓦。
國際社會通常將人們的環境保護行為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自覺遵守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第二階段是從經濟效益出發,主動做好資源與廢棄物的綜合利用,主動從節能增效中獲取經濟效益;第三階段是從責任與義務出發,自覺開展生態設計、從事生態營銷、發展生態產業、生產生態產品,不再只追求短期利益。當前,世界上不少國家的社會主體都已超越第一階段,正在向第二、第三階段邁進。與之相比較,我國社會主體從整體上說差距較為明顯。
社會主體樹立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意識,是解決環境問題的關鍵。具體來說,應樹立五種意識:一是法治意識,即各個社會主體都應自覺遵紀守法,嚴格執行環保法規、標準,這是環境保護社會責任意識的底線和基礎。二是公開意識,即政府和企業應主動公開環境信息,特別是主動向當地社區公開環境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三是科學意識,即自覺按照自然規律和社會規律辦事,克服發展的盲目性、非理性。四是超前意識,即主動研究環保新問題、跟蹤環保新技術、總結環保新經驗、引領環保新潮流。五是奉獻意識,即各個社會主體都勇于為環境保護的大局和民族的長遠利益放棄與之發生沖突的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在做好自身環保工作的前提下,為推進環境保護的全局工作和整體事業貢獻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作出應有的貢獻。(楊朝飛 中國工業環保促進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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