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為我叫冤,我說他們沒看穿。好心辦事固然好,但紀律還是要挺在前面”。受了個黨內嚴重警告的李才本,反倒成了黨紀黨規義務宣講員,每當有人為他的“無辜”叫屈時,他都要對自己的無知“破紀”行為剖析一番,哪條哪款說得清楚明白,讓聽的人也信服。
不久前,云南省曲靖市會澤縣寶云街道普珠村黨總支書記、主任李才本因違規套取農村五保補助資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但事情說起來好像還真是很“冤”。2009年4月至2013年10月間,普珠村12名享受院外五保補助金的老人陸續去世了5人,按照相關規定,村委會應及時向街道社保中心報停發放補助金,但看著絡繹不絕找到村上請求生活救助的困難群眾焦灼的眼神,還有辦公桌上厚厚的一堆救助救濟申請書,李才本寢食難安:“貧困面這么大,而救助救濟的名額終究有限,總是讓困難群眾哀告無果,我這個黨總支書記、主任‘一肩挑’還怎么心安理得挑下去?”懷著這樣的“菩薩心腸”,李才本心念一動:何不把已逝五保老人的補助金“調劑”一下,發放給確實需要救助的困難群眾?
于是,截至2014年12月,普珠村一直為先后去世的5名院外五保老人從街道社保中心“代領”補助金共計16044元,交由李才本保管,之后陸續以現金、物資的形式發放給村里因災、因病致貧的困難群眾。
2015年6月,街道紀工委在普珠村對涉農資金進行查閱資料、入戶核實、調查詢問的監督檢查中,發現了李才本涉嫌違規套取院外五保補助資金的問題線索。
隨著調查的深入,真相終于大白。該給予何種處分?針對有人提出“好心做菩薩咋還違紀”的說法,寶云街道紀工委明確表態:其情可憫、其責當罰。不按規矩來,好心辦好事也是“破紀”,必須一切行動講規矩!
2015年12月,經寶云街道黨工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才本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李茂穎)
【執紀者說】
黨員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千方百計解決矛盾和問題,對組織和個人都是好事,但必須以守紀律、講規矩為前提。隨著以上率下的正風肅紀、狠剎“四風”,政治生態和從政環境只會越來越好,也為干部“好心辦好事”提供了施展才干的廣闊空間。如果試圖繞開紀律和規矩,自作聰明、擅作主張,一樣要處理。(會澤縣紀委案審室主任 李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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