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難想象,關于文物的一部紀錄片,能夠引起年輕人如此大的興趣。近日,三集紀錄片《我在故宮修文物》在聚集了大批年輕人的彈幕視頻網站,收獲超過百萬次點擊,躋身熱門搜索榜。當修復無痕的文物被送去展出,網友的彈幕紛紛感嘆“看到這里居然淚目”“致敬中華文化”。有評論指出,我們的文化傳統,同樣需要更多人參與進來,去發現、去呵護、去激活,才能不斷煥發生機與活力。
讓文物說話,讓收藏在博物館里的文物、陳列在廣闊大地上的遺產、書寫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來。習近平總書記在多個場合反復強調的理念,故宮的文物保護做到了。事實上,這樣的觀念和事例,正越來越成為近年來我國文物工作的主流。
今年,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相較于十年前的《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意見》特別將“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的表述列入指導思想,奠定了關于文物工作“保”和“用”關系討論的總基調。
文物工作自然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但是切不可為了保護而保護,從而使得文物“藏在深閨人未識”,無法發揮其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應有的作用。在今年兩會結束后答記者問時,李克強總理深刻地指出,我們保護文物實際上也是在推動文化事業的發展,來滋潤道德的力量,傳承我們的傳統優秀文化,來推動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
文物絕非只要保護,不可利用。青島啤酒廠早期建筑、湖北漢冶萍煤鐵廠礦舊址等工業遺產再利用,為城市增添了歷史文化底蘊;大明宮、隋唐洛陽城等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充分發揮社會效益,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博物館正在以潛移默化、潤物無聲的傳播方式和資源優勢,日益成為傳播中國文化的重要渠道。只是文物之“用”,不是拿來換錢,或者拆了賣地,而是發揮其在精神文明方面的熏陶作用,為人們傳遞歷史的經驗智慧,保存文明的流風余韻,以歷史之光照亮現實和未來。
所以,文物工作必須統籌考慮“保”和“用”的關系,創新文物資源利用模式,推動文物保護與新型城鎮化建設相結合,與美麗中國建設相結合,與扶貧開發、產業轉型升級相結合。只有這樣才能將文物工作與國家民族的命運結合起來,才能將文物工作與世俗的經濟社會生活結合起來,讓文物回歸人本身,真正走出一條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的行穩致遠之路。(光明日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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