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經濟的發展使國民保障的社會化成為不可抗拒的歷史潮流。但對于中國人而言,制度化的社會保障并不能解決所有的養老問題。
近日,北京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北京市“十三五”時期老齡事業發展規劃》。規劃提出將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鼓勵用人單位給予員工“孝老假”,讓員工在其老年長輩生日、老年節以及需要康復服務、臨終關懷服務支持時探親休假。
在古代,無論是普通老百姓,還是政府官員,都沒有“五險一金”,基本上也沒有退休工資。但是古人在養老方面花的心思一點不少。從周代開始出現初具規模的養老制度,到漢代推行“以孝治天下”的孝道,直到明代朱元璋恢復“賜杖”與“賜爵”制度,所有養老措施與制度的核心,就是作為儒家文化之重要組成部分的孝文化。孝文化保障老年人權益,讓老年人“老有所養”,是中國古代的“養老保險”。
時至今日,中國在未富先老的情況下提前邁入老齡化社會。據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的《中國家庭發展報告2015》,“空巢”老人占到老年人總數的一半。
老齡化社會是否會成為國家的包袱?孝文化對當前我國養老還是否起作用?全國政協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原黨組書記葉小文近日表示,如果能夠科學籌劃,系統解決老有所養的問題,老人,將成為社會的財富。在他看來,孝文化是一種貫穿中華民族歷史、浸染于華夏兒女心靈深處的力量。
“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堅持全民覆蓋、保障適度、權責清晰、運行高效,穩步提高社會保障統籌層次和水平,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
一個健全的養老保障制度應滿足老年人物質生活、照顧護理、精神慰藉三方面的需要,這是評價老年人在晚年生活是否真正幸福的重要標準。
中國老人對于親情的需求遠勝于其他民族。制度化、社會化的養老保險措施能滿足他們物質上的需求,為他們提供周到的照顧護理或社會服務,但精神慰藉方面則必須由子女通過繼承和實踐中國孝文化中的優秀思想來實現。
“孝老假”無疑是踐行孝文化、彌補養老保障制度不足之處的有益嘗試。它讓孝文化回歸到養老本位,可以從制度上保證子女有時間有條件給予老人更多的照料和精神慰藉,同時也是我國提倡孝文化、提高人文關懷、重視養老問題的有力表現。
今年5月1日,上海開始實施《上海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條例重申家庭成員“常回家看看”的規定,子女拒不回家看看或將影響當事人信用。有人質疑這樣的規定不過是“鏡花水月”。在北京提出“孝老假”后,網上對于“探親假”的討論非常多,有人點贊,有人唱衰。但是,不可否認,這是一種結合中國歷史文化和現實國情做出的嘗試,同時,也是對中華優秀文化的傳承和發揚。(李潔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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