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被誤讀,是一件尷尬的事情。正視問題,找出原因,打通政府與公眾之間良性互動的渠道,政府、媒體義不容辭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其中,事業單位實行合同制、3000余萬事業編制人員今起參加社保等相關解讀性報道,鋪天蓋地見諸報端、登上網絡。 正在此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消息,稱社會上出現了對條例某些內容的誤讀,并且誤讀內容主要集中在工資待遇和養老保險方面。條例的實施并不意味著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開始實施。 說實話,在條例發布的第一時間,筆者與媒體、公眾的感受是相似的:這是事業單位體制改革中一項重要的制度安排,并且伴隨著該條例的正式實施,事業單位體制改革將會更加深入,特別是條例所涉及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用人制度等諸多方面的改革都被提上議程,甚至即將啟動了。 可是,這只是媒體的感受、百姓的感受而已。類似的事情在此之前也時有發生,比如去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一場誤會。為什么這些條例屢被誤讀呢? 是文件起草不夠嚴謹,還是內容表述存在瑕疵?漢字很豐富,很神奇,加個逗號或去掉個逗號,都可能讓含義發生巨大的變化。那么,出臺這么一項涉及千千萬萬百姓利益的公共政策,更需要在內容表達等各方面反復推敲,力求精準。 除了條例文本可能存在的問題,條例制定的程序同樣值得反思。在條例制定特別是在征求意見的過程中,條例制定者是否做到了與相關部門、廣大民眾的充分溝通,讓大家事先了解條例制定的來龍去脈和條例的具體內容,進而避免出臺后的誤會呢?其次,在條例發布的第一時間,相關部門應及時向公眾作出必要的解讀。如果把這些工作做得足夠細致,條例還會被誤讀嗎? 當然,條例被誤讀,也不能全歸責于政府部門,一些媒體同樣難辭其咎。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在思想愈發多元的社會里,“標題黨”的現象層出不窮,“片面解讀”的事情時有發生,這些也難免對公眾形成誤導。 條例被誤讀,是一件尷尬的事情。正視問題,找出原因,打通政府與公眾之間良性互動的渠道,政府、媒體義不容辭。(張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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