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30日電(記者張宸 陸歡)面向市直單位公務員定向開發的商品住房只有市場價一半,有的地方建設的“公務員小區”賣出“白菜價”近日引起輿論關注。
公眾的關注點在于開發商為何獨對公務員群體定向開發大幅度降價?政府公務員以遠低于市場均價的價格買到房屋后,會不會對開發商投桃報李,在隨后的其他項目上大開綠燈?掌握公權的政府公務員買房遠低于正常市場價,這是不是公權尋租、“定向肥私”?
“開發商自愿降低利潤”的說法顯然站不住腳。政府出臺諸多措施抑制房價,百姓呼吁降房價的聲音一波接一波,但房價在百姓面前永遠高高在上,沒見哪個開發商自愿降低這么多利潤。在這種背景下,開發商為何“定向”面對公務員群體就如此“慷慨”?恐怕還是看中了他們手中所掌控的調動社會資源的能力。
值得警惕的是,定向開發商品用房在當下的法律中并未被禁止,很多地方也都存在這種針對公務員小區的定向開發,這明顯是一種制度設計上的漏洞。這種定向開發讓購房者可以低于市場價購房,而開發商從前期資金籌備到資金回籠,都可以節約大量成本。一般由地方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公務員小區項目的立項、報批”“協調有關政府部門減免相關費用等事宜”。這種“審批幫助”和“減免費用(多為各種罰款)”明顯有利用公權“定向肥私”之嫌,說明對權力的監管還有待完善。
在合法合規框架下,單位為員工謀取福利無可厚非,但這種福利若是基于公權在背后作為隱形支撐,則是一種對權力的濫用。事實上,公務員購定向開發的便宜房子并不是公權力變相變現的孤例。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公車違犯道交法往往不交罰款、不扣分,有的銀行給員工的貸款利率低于市場,有的高校優先錄取本校教師子女……這些不擺上臺面卻真實存在的潛規則,明顯是公權以破壞市場秩序和社會公平為代價“定向肥私”,必須得管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