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真正的、最大的權力是環境評價,因為項目環評這一關過不了,后面什么手續都辦不了。”原國家環保局首任局長曲格平說過的這句話令人印象頗深。 3月19日,環保部將火電站等工程的環評審批權下放至省級,這是繼2013年下放環評審批權限后的又一次調整。 3月25日,環保部公布《全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脫鉤工作方案》,環保系統環評機構將分三批,在2016年年底前全部脫鉤或退出。 好消息還在不斷傳來。環保部有關負責人透露,《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今年將修訂,“陽光環評”將會有更加良好的法律環境。 環保部的頻頻動作意味著什么?“陽光環評”能否驅走“灰色環評”? 亂象叢生的環評市場 在浙江開制鞋廠的李先生向記者講過一件事:當地一家環評機構告訴他,交8萬元手續費,他們就能搞定環評報告書、驗收監測表和環保部門的審批表。李先生問:“能100%通過嗎?”對方回答:“我們環保局內部有人,從沒失敗過?!?/p> 據環評機構從業者介紹,目前除了極少數具備環評資質的私營企業,大多數環評機構都是事業單位,隸屬于地方環保系統或科研院所。環評主要涉及4個部門:建設單位、環評機構、評估單位和審批部門。雖然主體多、程序多、環節多,但是只有建設單位對環評報告滿意后,才會支付全部評價費用。因此各主體之間“配合默契”,手段多樣。 今年2月,中央巡視組在向環保部反饋巡視意見時,指出了環評方面的種種亂象,比如有的領導干部及其親屬違規插手環評審批,或開辦公司承攬環評項目牟利;環評技術服務市場“紅頂中介”現象突出。 “有的采取不法手段承攬業務,有的出借資質掛靠人員,有的不負責任弄虛作假。”環保部環評司司長程立峰表示,近兩年來,環保部連續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加大環評機構管理信息公開,鼓勵公眾參與監督,先后分5批嚴肅處理159家違規環評機構和169名從業人員。但是,仍有一些機構和從業人員頂風違規從業。 “環評腐敗已成環保部門久治不愈的頑疾?!比珖f委員、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辦公室副主任溫香彩告訴記者,一些企業高價“買路”,只找與環保部門有關系的環評機構,這為官員提供了尋租空間,是環評腐敗高發的一個原因。 用制度管住“紅頂中介”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對于環評系統的“紅頂中介”,環保部部長陳吉寧表示,絕不允許“卡著審批吃環保、戴著紅頂賺黑錢”。他承諾,環保部所屬事業單位的8個環評機構,今年將率先從環保部脫離,其他地方的也要分批分期全部脫離,逾期不脫離,一律取消環評資質。 環保部很快拿出了方案。3月17日召開的環保部黨組會議原則通過了《環境保護部關于全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脫鉤工作方案》和《環境保護部黨組關于嚴格廉潔自律、禁止違規插手環評審批謀取私利的規定》。 3月19日,環保部發布《環境保護部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15年本)》,再次調整審批建設項目目錄。此次調整后,火電站、熱電站、煉鐵煉鋼、有色冶煉等項目須由省級環保部門審批。 “調整下放環評審批權限,不等于放任不管,更不等于推卸責任?!背塘⒎鍖τ浾哒f,配合這次環評審批權限調整,環保部將采取系列配套措施,確保地方環保部門能夠接得住、管得好,實現“區域管住線(紅線),行業管住量(總量)”。此外,各級環保部門將進一步推進“陽光環評”,建立統一的信息公開平臺,將環評各環節、各領域、各單位信息全部向社會公開。 “2016年底,環保部將向中央巡視組上報全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脫鉤工作的報告,并將脫鉤完成情況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背塘⒎灞硎荆h保部直屬單位和環評機構會首先堅決執行脫鉤方案,給地方做好表率。 修改環評法迫在眉睫 “環評法并沒有跟上環保法修改的步伐,導致兩部法律在某些問題上‘打架’?!比珖舜蟠怼⒈本┦薪鸲牛◤V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吳青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一直關注環保領域法律法規建設的吳青呼吁修改環評法。“新環保法增設了‘政策環評’制度,擴大了環評范圍,而環評法對范圍的規定局限于與土地利用有關的方面,以及可能造成不良環境影響的范圍,二者在環評范圍上有明顯沖突。” 新環保法明確規定了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滿足“三同時”(防治污染的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岸凑窄h評法有關項目變動后報批的規定,變相允許了建設單位先建后報,與新環保法有沖突?!眳乔嘣谧h案中提到。 中國政法大學環境法學教授曹明德認為,修改環評法,應該讓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機構獨立開展環評工作,“應該把環評審批權交給大眾,而不是各級環保部門?!?/p> 雖然主張各有不同,但環保專家一致認為,在環評法修改中應擴大公眾參與的程度。 “新環保法規定了公眾應參與整個環評過程。為此,環評法也應全面修改有關條文,擴大公眾對環評程序的參與范圍?!辈苊鞯抡f。(記者 葉樂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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