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戰略高度明確提出:“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是黨領導人民傳承中國傳統文化精華、借鑒人類法治文明成果、在當代中國法治實踐中形成的。具體來說,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是體現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內在要求的法治意識、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治信仰等精神文明成果的集合。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過程,實際上就是通過教育、引導、熏陶和啟迪,使法治意識、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治信仰內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行的過程。 作為法治文化的核心、精髓與靈魂,法治意識、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治信仰在實踐中引導和影響著法治活動。其中,法治意識是人們在法治實踐活動中逐步形成的相對穩定的規則意識、程序意識、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法治精神是植根于人們內心的對法治國家和法治社會的向往,是人們對自由平等法治原則的堅守,對公平正義法治價值的追求,對良法善治的崇尚。法治理念是人們對法治的基本原則、內在要求、精神實質的理性認識,是指導立法、執法、司法和守法實踐的思想基礎和價值取向。法治信仰是人們對法律所蘊含的自由、秩序、公平、正義等精神價值從內心深處認同、信服、尊重和崇敬,從而形成對法治的信賴感。從法治意識到法治精神,從法治理念到法治信仰,是法治文化由淺入深發展的過程。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法治建設取得重大成就。法治在深刻改變中國社會的同時,也日益改變著中國人的觀念。同時應當看到,法治建設整體發展還不夠協調,法治文化建設相對滯后。一些領導干部依法辦事觀念不強,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現象依然存在;部分社會成員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意識淡薄,缺乏對法律權威的認同。法治文化建設是推進法治建設的關鍵環節。法治文化能夠從思想深處規范和約束人們的行為,使人們在更深層次上把握法治的要求,根據法治精神推動立法、執法、司法、守法走向更高水準。因此,建設法治文化是加快建設法治國家的時代要求。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這一重要論述充分反映了我們黨對法治主體建設的高度重視,這就是要構筑一個能夠對全體人民主動適應法治建設需要產生積極影響的文化軟環境。只有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在全社會形成現代法治文化,才能實現以追求良法為目標的科學立法,以追求善治為目標的嚴格執法,以追求公平正義為目標的公正司法,以追求文明和諧為目標的全民守法,才能為法治國家建設提供持久的精神動力、深厚的文化底蘊、有力的輿論支持和良好的主體條件。 法治文化建設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內在動力。法治是法律和文化的有機統一。法治不可能只是一套嚴密的法律體系,它是與人們的思想觀念、價值取向、社會心態和行為方式即法治文化緊密相聯的。沒有法治文化的引領,沒有法治精神的弘揚,沒有公民法治素養的提高,一個國家就不可能成為法治國家。在立法過程中,只有具備一定的法治文化,社會需要才能被人們所認知、提出和設定,才能轉化為法律的創制意向和動機,并經由國家立法機關使之上升為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范。同時,法治文化在適用法律中起著推動作用。法律的適用是通過執法人員的活動實現的,法治文化能夠推動執法人員正確地將法律適用于具體的法律關系和法律行為之中,使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得到有效維護。(王壽林 胡新艷,單位:空軍黨的創新理論學習研究中心) |
- 上一篇:
已是第一篇
- 下一篇:
-
養成運用法治思維的習慣
已是最后一篇
-
養成運用法治思維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