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網曝云南一女導游因不滿游客消費低而辱罵游客的情況,云南省旅游發展委員會3日通報了調查和處理結果,擬對該導游作出吊銷導游證的處罰,擬對涉事旅行社作出責令停業整頓的處罰、對旅行社直接負責人處2萬元罰款,并將涉事導游及旅行社記入誠信檔案且向社會公布。辱罵游客視頻曝光后,當事導游陳春艷隨即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在與記者的交流中,她一直未曾抬起頭來,她沒想到事情會發展得這么嚴重。罵人當然不對,但陳春艷表示她也有不少“委屈”。在再三表示懊悔后,她說,視頻中展示的只是當時發生的一部分,她也有苦惱。(《京華時報》5月4日)
無論吊銷導游證還是停業整頓,都不讓人意外。強迫游客消費且出言不遜,這樣的導游確實不適合繼續擔負這項工作,而惡導游背后站著的問題旅行社更是難辭其咎。
不過,陳春艷的委屈也引來熱議,有人認為太廉價,也有人同情。無論對她持什么態度,如果能傾聽她的無奈并通過剖析其委屈來提出有意義的解決方案,這未嘗不是好事。
個案處理有必要上升到整個旅游行業的集體性反思。猶記得新旅游法2013年10月1日施行前夕,就有人歡呼“強制購物”將被終結,因為該法明確規定禁止強制購物,旅游過程中所產生的二次消費將全部以透明的形式轉入團費。遺憾的是,強制消費并未絕跡,有的地方甚至改頭換面,愈演愈烈。
與此相伴隨,新旅游法還劍指零負團費。該法嚴厲打擊旅游市場上存在的零負團費等低價不正當競爭。國家旅游局也曾強調,旅行社以低于接待和服務費用的價格或行業公認的合理價格提供旅游服務,而且無正當理由和充分證據的,應認定為“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現實情況是,零負團費這兩年里仍大行其道。
有道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文首視頻中女導游的一段話令人感慨,“我付出了四天的時間,有父母、孩子,如果大家(游客)不消費,對得起你們的良心嗎?”也許這是強詞奪理,但也流露出一些實情,即該導游確實付出了勞動,但沒有收獲正常的回報。正如有網友所稱,低價團本來就是個坑,出門前你自己算算成本,成本過低的團肯定會帶你去購物,商人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肯定會這邊虧那邊補。如果大家不貪便宜都不報這樣的團,這種團自然就沒了。涉事導游素質是不高,但游客是不是也有貪便宜之嫌?
多年來,旅行社、導游強迫游客消費的行為在云南屢屢發生,當地官方屢禁不止。此次涉事惡導游確實令人憤怒,她必須為其言行埋單,但以她為代表的導游群體,又多少令人有些同情。某種程度上甚至也可以說,他們也是受害者,他們選擇了一條灰色的謀生路,這固然可鄙,但與旅行社相比,無疑又是弱者。
有導游深有感觸地說:“做導游這么多年,我不得不說,這根本不全是導游的問題,是當地旅游業的變態畸形發展所致。其實很多景點就是大購物店,景中店已經成為很多地方旅游業的常態!我不是個合格的導游,我賺不來那個黑心錢,只求行業現狀能改變……”不管是不是為其同行辯解,這起碼補充和還原了一些背景。對惡導游不止于撻伐,并非婦人之仁,改變旅游業存在的積弊,才是最終目的。(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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