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層·小人物的故事)
新華社鄭州2月3日電(記者黃冠)“70多歲了還能為百姓辦點事,我感到很高興。”段德旺說。
段德旺今年71歲,是河南省新鄉(xiāng)縣小冀鎮(zhèn)西街村人。1958年參加工作,1998年從新鄉(xiāng)縣電業(yè)局退休。“一退休,我就和老伴回到了農(nóng)村居住。先是被聘請為鎮(zhèn)里的顧問,又被聘為村里的顧問。百姓有了紅白喜事、困難、糾紛,都找我?guī)兔ΑR粊矶ィ椅业娜嗽絹碓蕉唷!倍蔚峦f。
2004年前,西街小學校門前是一條土路,一下雨就積水,學生得淌著水進校門。為了幫學校修路,段德旺召集村民代表協(xié)商,又自己帶頭捐款7000元,帶動村民捐款4萬多元,把那條400米長的土路修成了水泥路。2007年,他再次幫西街小學募捐6萬多元,修繕了校舍屋頂、地面和門窗。
修完學校門前的路,又開始考慮修村里的其他土路。在村干部和段德旺本人的“游說”下,村民集資120多萬元,修成大小19條水泥路、總長6000多米。
2009年5月,段德旺被選聘為小冀鎮(zhèn)“社會法官”。他說:“說是‘社會法官’,其實只是家庭糾紛、鄰里糾紛的調(diào)解員。根據(jù)農(nóng)村的情理、輩分、風俗,有時讓長輩多罵幾句,或者讓晚輩給長輩磕個頭,一些糾紛就化解了。”
“去年有一起宅基地糾紛,雙方打了3年官司都沒解決。一方花了幾千元律師費,一看官司打下去也難以解決,就找我?guī)椭{(diào)解。”段德旺說。為此,他先后到雙方家里去了六七趟,又找來村干部、村里德高望重的人坐下來協(xié)商,最終兩家表態(tài)不再爭執(zhí),各退一步了事。
2012年春節(jié)前后,段德旺成功調(diào)解十幾起糾紛。他說:“以前有人說每月應(yīng)給‘社會法官’一些補助,我不贊成這樣做,也堅決不要補助。我只能調(diào)解一些小糾紛,一要錢就變味了。百姓會說,他是為了錢才跑這么快的。這樣我就沒威信了,再說什么百姓都不信了。”
1984年,段德旺任新鄉(xiāng)縣供電局局長時,月薪80元;1998年退休時,每月退休金1380元;2011年,每月退休金2300多元。退休14年來,原單位每年組織一次旅游,他只參加過一次。他說:“70多歲了,還有百姓找我辦事,說明對我信任。所以,百姓白天叫我白天去,夜里叫我夜里去。”
段德旺有兩兒兩女,都已成家。他說:“個別村民笑我比當局長時忙,孩子們也勸我年紀大了不要忙了。我文化低,過過苦日子,又當過干部。能為百姓多辦一件事,我就多一份高興,心里也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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