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畫:楊威
《京華時報》新近的報道稱,我國作為《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締約國5年來的禁煙行動已基本宣告失敗。 我國是《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締約國,按履約要求,自2011年1月9日起,我國應當在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工作場所完全禁止吸煙。 然而,隨便瀏覽一下各地媒體的報道,就會發現室內公共場所的吸煙現象至今仍屢見不鮮。在履約5年后,我國全民吸煙率不僅沒下降,二手煙的受害者卻在3年內增加了兩億人。這一結果在網上受到極大關注。 “公約不謹行,私約誰尊重?”新浪網網友“大任咨詢卜安洵”說。 “作為煙民的我看到這則新聞,也感覺有遺憾和慚愧。為啥就禁不了呢?”網友“向著春天的路口”說。 對于禁煙難的原因,賽迪網網友“郭武輝”分析說:我國有著完善和龐大的煙草產業鏈和市場,全面禁煙會觸及許多群體的利益;煙草行業稅收比率高,在國家財政中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煙和酒在人際交往中,發揮著極大作用;我國對青少年的“禁煙教育”也做得不夠,變相的煙草營銷廣告仍然存在。 有網友指出,“禁煙令”是衛生部下發的,并沒有上升到國家的法律層面,所以缺乏強制力。“在公共場所吸煙,會受到什么處罰,由誰來處罰等,都沒有清晰的規定,‘禁煙令’難免成為一紙空文。” 新浪網網友“沈陽天空999”感覺,禁煙難的主要原因是整個社會不夠重視。每年除“世界無煙日”當天外,平時很難看到禁煙宣傳。“其實,不少煙民在家吸煙的頻率,遠遠小于在公共場所的吸煙頻率,原因不就是家人的提醒和監督嗎?” “解決禁煙難或其他‘有規難行’的現象一樣,一要立法,二要執法,三要監督。”一名網友說。 網友“李龍”表示,在香港,凡違例吸煙者,最高會被處以5000港元的罰款;在新加坡,如在禁煙的公共場所吸煙,最高將被處1000新元的罰款,也有可能被判入獄6個月,甚至兩者并罰。 “具有反諷意義的是,在出國旅游高峰期,我國外交部曾特意提醒中國公民,要嚴格遵守旅游國的有關禁煙規定,以免造成損失。國內同樣有多個城市頒布了‘禁煙令’,為何不見有部門如此刻意提醒呢?”“李龍”說。 “不少內地煙民到香港也神奇般地有了‘自控能力’,因為他們知道,香港禁煙是動真格的。”一名網友說。 “有規難行的又豈止禁煙令?”網友“李龍”說,手機實名制在去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但眼下很多人購買手機卡仍不出具身份證;不少城市出臺了養犬管理條例,但“黑戶犬”依然大行其道……有規難行、有禁不止已成通病。在這種集體麻木背后,法律和相關規定的威嚴大打折扣,政府公信力嚴重受損。 還有網友指出,要讓人們“有規必行”,關鍵是要讓大家意識到規則的重要性。若一人違規沒得到懲罰,甚至從中獲利,會影響到周圍的人都不遵守規則。最終的結果是,在人人都不守規則的社會,每個人都寸步難行。 (王聰聰) |